各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2),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两个文件精神,特制定西安邮电大学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抽检细则。
本科论文抽查评估是学校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是监控和评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抽查结果作为评价相关学院、专业和指导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一部分: 教育厅抽检要求
(一)抽检对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我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军事院校除外)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二)抽检内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应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与学术规范、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毕业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性。(具体见附件评分表)
(三)抽检要求:
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我省所有本科层次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以下几种情况将加大抽取力度:
(1)对新增单位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抽检比例提高到2.5%。
(2)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的所属学位授予单位,抽检比例加大到2.5%。
(3)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的对应专业和导师,抽检比例加大到3%。
(三)惩罚措施:
(1)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3)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4)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部分: 工作组织及实施
根据教育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要求,特制定西安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
(一)抽检对象:
2022届抽检对象为我校2022年正在申请毕设设计的学生,覆盖所有专业,老专业的抽检比例不低于2%,对新增单位首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比例不低于2.5%。
(二)抽检进度及时间安排:
(1)院系自查(2022年4月-5月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切实加强责任意识,组织安排好本学院的毕设论文(设计)自查工作,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制订学院抽检细则及运行机制,教学副院长统筹规划,自查过程中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对其所带毕业设计负直接责任。
指导教师自查:各学院在4.30日前开展毕设中期检查,加大中期检查不及格率,督促学生按照新标准完成毕设。指导教师须在5.15日前督促学生基本完成毕设论文的撰写,撰写论文以以下内容为基本准则:本科毕业论文从原创度与学术规范、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本科毕业设计从原创度、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性等内容进行核查。
学院抽查:2022年5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毕业设计抽查委员会,按照老专业2%,新专业2.5%的比例进行学院抽查(各学院比例可加大),对于抽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行立刻整改!学院教务进行抽查自查表归档,并提交学院自查总体分析报告。
(2)学校抽查:
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按照老专业2%,新专业2.5%的比例进行学院抽查,对于抽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行立刻整改!
(3)学校送审:
2022年5月25日前,教务处组织校外送审,按照老专业2%,新专业2.5%的比例进行送审,对于抽查中依然存在较大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向各学院反馈评阅人意见。被抽查者按照评阅人意见修改论文,立刻整改!
(4)答辩安排
2022年6月15日前,各学院严格控制毕业设计答辩及论文质量,加大答辩及评审审核力度,所有问题论文务必整改到位,确保2022届论文质量全部符合抽检要求。最终的资料归档不再返工,等待23年教育厅抽查通知。
注:以上时间为我校初步拟定抽查时间,如若教育厅最终抽查时间要求提前,相应时间则按照进度要求提前。
第三部分: 抽查评估结果认定
抽查分两为部分:学院专家组抽查及教务处督导组抽查。
抽查形式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四部分: 抽查纪律
毕业论文(设计)抽查评估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查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学院要严格遵守抽查纪律,切实将21届毕业设计抽查做实做细。
(1)指导教师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好自查、整改任务,对于拒不参与自查整改的将进行追责。
(2)参与评议工作的督导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