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7月17日,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及各学院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深入长安校区西区、东区及雁塔校区,通过实地查看,与相关安全责任人员座谈等形式,了解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了涉及高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实验室操作规程、准入制度、存储使用、废液处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组组织签订了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实验中心(室)、实验中心(室)与安全责任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就进一步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做了安排。
本次检查旨在贯彻落实陕西省委教育工委《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