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室: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推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院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西安邮电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及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西安邮电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要求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学院安全管理全流程体系。
1.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2.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行动,务必对院内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的精神,启动2022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 现将9月份安全专项检查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9月份“回头看”阶段检查
1.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附件2),再次逐条对标对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各学院于9.20日填写(附件2)中院系层面自查隐患及整改情况,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签字盖章提交实践科。
2.教务处、科研处于九月下旬组织专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检查,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资料准备情况。
(二)中秋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
1.假期因竞赛、科技活动等需要开放的教学实验室应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安全以及人员安全。竞赛结束后,责任人需认真检查实验室安全事项,整改实验室。
2.实验室责任人要对使用教学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确保用水、用火、用电安全,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好水、火、电和门窗。
3.严禁在教学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教学无关活动,严禁在教学实验室留宿和烧水做饭,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教学实验室。
(三)九月开学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实验教学中心(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对现用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清理,及时检查、维护。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应做好人员和时间的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实践教学正常运行。
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室)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按照以上要求,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营造安全、和谐的实践教学工作环境。教务处将于下周(9月13-16日)组织人员进行开学前实验室检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雪霞(教学实验室) 岳本勇(科研实验室)
电 话:88166165 88166099
教务处 科研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