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2 年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及实验室: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推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
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
各学院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
线意识,紧盯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实验室安全管理短板,形成
实验室安全闭环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实验室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推进齐抓共管,夯实各级责任
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实
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
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教务处已于 2022 年一月份签发了文件《西安邮电大学教学实验室
安全管理办法》及《西安邮电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及环境事故应急预
案》,各学院再上述两个文件要求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完善并制
订本学院安全管理体系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三、严格开展自查,杜绝安全隐患
各学院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着力扫除
盲区、消除漏洞。逐条对照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和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
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实行销号式管理,
确保隐患整改完成。教育部每年会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
查,随时抽查高校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并督促整改。
本年度教育厅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
各校自查阶段(
3-4 月),第二个阶段为现场检查阶段(
5-6 月),
第三个阶段为全面整改阶段(
7-8 月),第四个阶段为回头看阶段
(
9-10 月)。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的精神,
启动 2022 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现将安全专项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
1、教学单位按照《附件 1:西安邮电大学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室)
设置一览表 2022.3.21》(附件 1)中的核查学院教学实验室是否正
确,
并填写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纸质版责任书未领取的尽快来实践科
领取,安全员确保和纸质一致
,如有出入请尽快联系实践教学科修改。
2、检查内容参见《高校实验室检查工作要点》(附件 2),
各教
学单位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要点梳理并完善各类实验室管理文件,逐条
落实,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
3. 请各学院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并
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根据“谁使用、
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做好实验
室各类安全台账,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
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
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
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撰写参考内容参考附件 2 高校实验室检查工作要点,逐条落实,
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完成《附件 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总结(模
板)》,4.25 日前提交签字盖章版至实践科。
(二)学校排查
4 月 25---4 月 29 日,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国资处等部门
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覆盖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深入实验室现场集中
开展安全大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自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对于检
查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改的各学院根据检查时
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落实整改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三)教育部和教育厅开展现场检查(
5-6 月份)
1.教育厅在 5-6 月份组织专家进校检查,做到学校全覆盖。检查
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
馈等。
2.教育部随机抽取学校组织专家进校检查,检查程序同上。
(四)隐患整改阶段和回头看阶段(
7-10 月份)
1.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陕西省教
育厅对照隐患整改意见和学校提交的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落
实整改是否到位。(
7-8 月份)
2.教育部或教育厅组织专家结合前期现场检查整改报告中的隐患
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9-10 月份)
3.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细致研究分析,各
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切实做好对账销号工
作。
4.学校安全督导组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同样的安全隐患不
再重复发生。
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
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学院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规范实验室日常运行及安全管理,
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联系人:李晶
电 话:88166165
教务处
202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