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
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部署,要求在4月份之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学院于4月17日(下周一)前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将学院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两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返回实践科。
教务处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