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人函〔2021〕6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申报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本科和研究生教材的相关要求,充分体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学科专业特色,撰写或修订传统特色学科课程、新工科专业核心课程等所需教材。
1.有突出引领作用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巩固部规划教材的特色优势地位,围绕部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重点聚焦缺乏教材或者没有高水平教材的专业核心课程,完善部重点学科专业教材体系。
2.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发挥高校等单位人才高地的优势,提升理工类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影响力,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牵头,具备国内顶尖水平的专业课程教材。
3.有显著特色优势的新工科教材,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支撑新工科加快发展建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技术等新兴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急需的专业教材。
4.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教龄。
5.学校根据一流专业建设情况,对各学院的教材申报数量进行了统一分配(见附件1),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
(一)各《立项申报书》填写要准确无误。其中,A表要如实、准确反映团队基本情况,B表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漏任何单位、团队和个人相关信息。填写有误的取消申报资格。2021年3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附件2、3),具体要求见附件4,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5月7日前,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发送至杨瀚涛广讯通。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对教材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认,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规划教材建设规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召开立项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示七天无异议式立项。
(三)过程监督每半年一次,教材验收在通知下达后第二年内完成。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数量分配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书
4.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材料提交格式说明
5.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合作出版社名录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