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加强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教材(讲义)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凸显学科专业优势,体现特色专业群、课程群建设的专业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相关教材(讲义)。
2.纳入教育部规划、国家精品在线课程、一流专业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创建等相配套的教材(讲义)。
3.体现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特色教材(讲义)。
4.适应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融合需要的新媒体教材。
5.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教材。
6.新专业课程急需建设的教材(讲义)和受益面广、教学效果好的修订教材(讲义)。
7.课程思政类教材。
二、立项要求
1.立项教材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立项教材适用于本科学生。教材的主编应是教学、科研人员中教学经验丰富、写作能力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员。讲授相应课程两轮以上,对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及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等方面有一定的独到观点和见解,注重体现先进教育理念,注重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
3.立项教材建设应符合《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讲义建设需要较长周期,请各学院将讲义建设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根据轻重缓急,分年度培育和建设。
4.教材出版原则上应在《西安邮电大学A类出版社认定目录》和《西安邮电大学权威出版社认定目录》中选择。
5.有未验收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向全体教师传达通知精神,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3.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各单位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5.请各单位将教材立项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按规定时间报长安校区西区办公楼205室,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屈惠芝广讯通。
6.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
附件2:西安邮电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3: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4:西安邮电大学A类出版社认定目录
附件5:西安邮电大学权威出版社认定目录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