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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2015-05-14 14:07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为促进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围绕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过程,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实现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监控体系的完善和执行,不断提高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原则  

按照戴明环(PDCA)方法,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  

(一)目标与标准。由人才培养目标、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制度等组成,以此作为检查和监控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分校、院二级进行。校级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院级检查由各学院负责。  

(三)信息采集。由教学检查信息、教学督导信息、教学信息员信息、学生评教信息、领导干部听课巡课信息,毕业生评价信息等组成。对各类教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教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反馈与处理。学校教学反馈与处理系统由主管校长、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务处构成,二级学院反馈与处理系统由各学院主管院长、各学院教学分委员会、教务办构成。通过反馈与处理,使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一个闭环系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由主管校长负责,教务处组织协调各个子系统,及时处理各项事务及信息。  

(一)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  

1.由教务处提出教学检查工作整体要求,各学院根据学校的部署,负责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直接采集教务处长信箱、教学检查、教学信息员信息和学生评教信息等  

3.各学院直接采集日常教学(教师教学规范、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能力培养等)、同行评教信息等  

4.学校督导组采集督导检查、督导评教等信息等  

5.党委组织部采集领导干部听课巡课信息。    

(二)反馈与处理    

1.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主管院长,定期召开主管院长例会,通报教学情况,及时发布教学质量信息  

2.教务处定期发布本科教学简报,对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学院及部门,并就解决方案及时通报  

3.督导组定期发布教学督导简报,通报教学质量相关信息  

4.主管校长、教学委员会、教务处、学院对各类教学问题与质量信息直接进行相应处理。  

5.对于信息采集系统发现的教学问题,属于教学事故的,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属于教学事故的,视情况给予校内或院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措施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随时抽查整改情况。  

6.总结经验,完善反馈与处理系统,及时修改有关教学质量监控文件。  

五、本办法自校务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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