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教学实践环节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及检查。
(2)组织各院(系)制定实验、实习大纲和指导书。
(3)组织制定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制度文件和规范化要求,并检查执行。
(4)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会同各院(系)及相关部门拟定教学实践环节所需经费计划,并组织落实。
(6)落实实践教学环节任务的安排,负责对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价和总结工作。
(7)组织协调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201室